其實呢,這種模式很老套了,就是農業養殖公司常用的招數。養殖公司呢,省了場地和飼養員,只提供仔豬飼料和防疫,出欄了回收毛豬。養殖戶呢出場地,出管理,幫助養殖公司掙錢。

總的說來公司降低了成本,養殖戶負責了后勤。看來是一個雙贏的局面,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會有很多的實際問題發生,所以選擇一個靠譜的合作對象很重要。我說的主要是養殖戶一方,畢竟出于弱勢,一旦發生不可抗拒的現象,就會出現白忙活的后果。
雖說是拿別人的錢來養殖,只管養殖不問行情,但是在回收環節會不會出現問題?如果養殖公司東扣西扣的,養殖戶最后會賺啥錢?
所以呢,一定要仔細的考察市場,不能光憑一聽是好事就上馬。切記一定要簽訂協議,最關鍵的就是合同。如果養殖環節出現自己墊錢出錢的環節,千萬不要同意。毛豬出欄一定要在自己養殖場交易,不能貿然親自送貨。這是教訓,別說不知道。
因為養豬的過程就是在為養殖公司打工了,我們還付出了場地,這些成本一定要考慮進去。最后算算不掙錢,還不如自己來養呢。自己當大爺多爽,您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