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環保局發布了今年1至8月環保立案的數據,全市共有211起,處罰金額達450余萬元。其中,在今年4月份,株洲成露養殖有限公司的外排廢水嚴重超過了國家標準,環保部門對其進行常規的停產整治、罰款之外,“按日計罰”這個“大殺器”也被祭了出來。
今年4月,市環保局荷塘分局對轄區內養殖企業進行常規檢查時發現,株洲成露養殖有限公司的外排廢水中,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濃度等均嚴重超過國家標準。根據有關規定,環保部門對該公司處以1.008萬元罰款,并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
30天后,環保執法人員復查發現,該企業外排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濃度,與初次檢測時的超標值幾乎一致。這說明其排污行為并未得到改正。市環保局法宣科科長文紅武介紹說,1萬多一點的罰款,對一家企業來說,不算什么。違法成本低,以前的環保執法難讓企業‘傷筋動骨’。而新《環保法》的實施,賦予了環保部門“按日計罰”的權力,如有必要,可把企業罰得傾家蕩產。
市環保局法宣科科長文紅武:“實在是無可救藥的,不符合我們環保政策,又不符合產業布局的,我們一般都是堅決予以關閉、取締。”
就這樣,成露養殖有限公司成了以身試法者。其罰款金額,從當初的1.008萬元,最終變為30.24萬元。
市環保局法宣科科長文紅武:“我們使用‘停產整治、移送公安拘留、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就是來規范他們企業的環保行為,能夠做到達標排放。”
市環保局:1至8月環保立案211起 罰款450余萬元
據市環保局統計,1至8月,全市環保立案211起,處罰金額達450余萬元,同比分別增長7.44倍和2.75倍,其中有13起環境違法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文紅武介紹,對于一些環境違法的頑固企業來說,停產、整改、罰款等手段都可能不足為懼,但將其案件移送公安機關,限制企業負責人的人身自由,就有威懾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