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四川北川警方獲悉,北川縣永安鎮某養
豬場老板為了降低成本,鋪設暗管將化糞池中的廢棄物直接排入防洪溝,導致
養豬場周圍
環境嚴重污染。查實后,環保部門對養豬場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警方對兩名老板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北川警方介紹,2019年4月初,北川縣農業農村局人員在永安鎮某村巡邏檢查時,發現一家養豬場周圍環境異常,散發出濃烈的臭味,距離養豬場幾米遠的防洪排水溝中疑似堆積有豬糞。經檢測,排水溝中流淌物化學需養量、懸浮物、糞大腸桿菌嚴重超標,并發現有暗管埋在土中,暗管出口伸向防洪排水溝。
養豬場老板劉某(化名)承認,為了省事和少花錢,就偷偷地從養豬場向防洪排水溝埋設了塑料管道,用抽水泵抽取化糞池中的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附近的防洪排水溝。劉某說,已經向防洪排水溝里排放了一周左右的時間,由于養豬場距村上居民點較遠,沒有村民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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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養豬場是劉某和堂兄弟劉某某(化名)兩人合伙開辦的,養了上千頭豬。養豬場位于該村的上游地段,直接排污很容易造成下游群眾的水源污染。民警在走訪群眾時,居民點的村民楊某某稱,他有幾次出門做農活,在距離養豬場幾里路遠的地方,都能聞到臭味,但是沒有想到養豬場直接把豬糞排進了防洪排水溝里。
劉某和劉某某的行為嚴重污染了環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北川縣生態環境局給予養豬場罰款10萬元的處罰,北川縣公安局對劉某和劉某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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