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近兩年來,該廳多措并舉,科學安排,高質量做好生豬養殖用地保障與服務,做到應保盡保。

用足用好政策,切實保障生豬養殖用地
2019年9月4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9月12日,省自然資源廳制定下發了《關于支持穩定生豬生產保障生豬養殖用地的通知》,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2019年12月17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下發了《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在用地政策上有新的突破,明確了養殖設施允許建設多層建筑;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2020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政策舉措的通知》進一步提出了用地支持政策。
部省支持政策下發以來,省自然資源廳加強政策指導,要求各地將最新政策措施落實落細。與此同時,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在制定省級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政策中,積極支持生豬穩產保供項目建設,生豬養殖設施農業經營者與鄉級以上人民政府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承諾負責土地復墾到位后,可不收取土地復墾費用。
堅持規劃引領,合理布局生豬養殖用地空間
按照“畜地平衡、以地定畜”的原則,根據當地資源環境承載力,兼顧當前和長遠,省自然資源廳要求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區生豬養殖項目發展的實際需求,從地方實際出發,積極支持地方集中興建規模化、標準化生豬養殖基地,鼓勵利用原有養殖設施用地擴大養殖規模,鼓勵利用農村建設用地和“四荒地”發展生豬生產,鼓勵在規模種植或現代農業園區內,按照種養結合的方式配建農牧循環型生豬養殖場地。通過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統籌安排生豬養殖用地空間布局。切實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指導地方自然資源部門會同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摸清摸實新增規模化生豬養殖基地的養殖產能和用地需求。積極引導生豬養殖及設施用地合理選址。
統籌計劃使用,切實支持生豬養殖用地
為力保生豬養殖用地,省自然資源廳把符合規劃、生態循環型的豬場用地需求列入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不少于5%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鼓勵使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保障生豬產業發展用地。對新建規模豬場按每5萬頭產能安排3畝建設用地指標,由省級統籌解決。對改擴建的規模豬場,如需配套建設用地的,由縣(市、區)安排建設用地指標。
在加強用地服務保障方面,省自然資源廳按照“放管服”的工作要求,指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從設施農用地備案、建設方案審批、建設用地審批、建設用地供地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服務保障生豬規模養殖項目盡快落地。接下來,還將聚焦我省生豬穩產保供用地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深入基層一線,了解項目用地需求,積極做好政策解讀和業務指導,全面服務鄉村、服務項目,進一步加快恢復生豬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