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養豬業的發展,各種豬的濃縮飼料相繼出現,大大促進了豬的生長發育,對科學養豬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有些產品在保管及供、銷的某些環節上存在問題,以致造成飼料中毒的現象。所以很有必要提醒養殖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例如招遠市齊山鎮后倉村劉某家今年6月份自繁仔豬13頭,在45日齡時,由于飼喂偽 劣濃縮飼料,3天之內死亡11頭,經剖檢發現尸體有中毒病理變化,后改喂好飼料,才保住 兩頭。下林莊村張某,由于飼喂超期濃縮飼料,8頭仔豬僅剩1頭,藥費花去60多元。于夼村鄭某8頭仔豬,因飼料中毒引起腹瀉,藥費用去90多元,直至更換飼料后才自愈。類似上述情況,筆者僅10個月門診治療統計,53家,死亡仔豬,120多頭,給養殖戶帶來不應有的經濟損失。
鑒于以上情況,特提醒養殖戶在購買濃縮飼料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1)首先要檢查袋子封口上的標簽,計算生產日期,必須在有效期內。(2)槍查飼料有無結塊,有結塊的,不超期也不能使用。(3)用鼻子聞一聞,是否有飼料香味和魚粉香味,沒有香味的不能使用。(4)要按照標簽配成混合料,不要隨便改變飼料標準,以免影響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