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養豬大戶不解:養了多年的豬,政府部門從沒上門宣傳過政策法規,只知道收費,為什么豬場現在說拆就要拆呢。
眼看豬價上漲,連續虧本幾年的廣東省博羅縣養豬戶李兆祥終于有了笑顏。可是這些本可以帶來好日子的豬場如今卻是豬去欄空,一片廢墟。
斷磚、殘瓦、廢鐵、碎竹、絲狀的電線、破絮狀的牛毛氈,昔日600多頭豬的棲息之地,如今被夷為平地,成了一個碩大的垃圾場,只有幾只狗跟著主人在廢墟中嗚咽。
李兆祥夫妻倆難掩悲憤,雙膝跪地,失聲痛哭。“為了早點還清建豬場借的50萬元的債,我們連工人都舍不得請啊!苦苦經營的豬場就這樣血本無歸了!?債主天天上門追債,我們現在是生不如死啊!”
2007年11月9日,豬場被強拆的那一天對于李兆祥的妻子來說是一生的噩夢。“那天早上,豬場突然來了十幾輛警車和幾百人的執法人員,我們一家人被趕到屋里不準出來,就這樣過了一天,等我們出來時,豬場已被推土機碾平了,豬被政府的人趕上車拉走賣了,也沒當著我們點數和過磅。”李兆祥的妻子泣不成聲地講述著。
在廣東省博羅縣,遭遇到同樣命運的還有8家豬場,李兆祥只是規模最小的一家。
本刊記者實地調查時了解到,當地政府要求拆遷豬場明示的重要原因是,8家豬場位于羅浮山風景區,且豬場排放的污水污染了附近水庫,并且因為證照不全屬非法豬場,政府不給予任何賠償。
國家連月來先后出臺多項支持養豬業的政策。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12月20日又發出關于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稱,將繼續扶持生豬規模養殖和落實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政策,并再次重申“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和限制生豬飼養”。
而在工業化、城市化的大潮中,養豬業普遍面臨著資源和環境的制約,一些養豬場更是處于風雨飄搖之中。
發展養豬業與環境保護
本刊記者走訪了裕豐、合益、旭達等5家被拆的豬場,這些豬場離羅浮山和顯崗水庫的距離在3公里至10多公里不等,規模不一,但均建有豬糞收集貯存池、沉淀池、排污管,有的豬糞賣給周圍果農、菜農,有的則排入自家魚塘養魚。
有些豬場的場主反映,有時豬糞都不夠喂養自養魚,還得從其他豬場引進來,基本沒有向外排放污物。有的豬場也承認,只有在遇到大暴雨時,豬場魚塘水滿溢出會部分流入水庫。
博羅縣法制局局長吳子靖對此稱,調查發現,豬場雖建有化糞池等設施,但幾乎形同虛設,豬農都是將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水庫。而附近的顯崗水庫目前具有飲用、防洪、灌溉、發電等功能,是下游鎮農業灌溉用水的重要來源。
據博羅縣政府提供的對養豬場排污口的環境監測報告顯示,也確有部分指標超標。
豬農與政府各據一辭。采訪中,豬場場主反復不解地問本刊記者:“養豬業是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行業?是不是一個對國家只有污染沒有貢獻的行業?養豬業怎么突然成了環保的天敵?”
記者走訪的裕豐、合益、旭達等5家豬場共占地800畝,年產豬達37000多頭,主要供給當地和深圳、東莞,甚至香港、澳門等地。
東莞轉業軍人盧成通建設的裕豐豬場是此次被拆豬場中規模最大的,年產豬17000多頭,還與虎門食品
公司簽訂了長期供應香港
生豬合同。
“2002年,我是被博羅縣長寧鎮招商引資請過來的,與當地簽了30年的承包合同書。當時四處籌資2000多萬元,修公路、建豬圈、開飼料廠、挖魚塘、種果樹,把連路都沒有的300多畝荒山野嶺建成如今的養
豬場。可是我們如今成了政府清拆的對象。”
盧成通還向記者出示了近年來向當地有關部門按期繳交的排污費、管理費、檢疫費、治安費等收據。他實在想不通:“養了5年的豬,政府部門從沒上門宣傳過政策法規,只知道收費,為什么現在說拆就拆呢?”
迫于拆遷的無奈,盧成通只好把豬賤賣了,一頭價值1萬元的種豬卻只賣了1000多元,僅此一項就損失近千萬元。
據盧成通等豬農稱,當時來這里辦豬場時,所在之地并不屬于禁養區,可現在被列入風景區,政府要求搬遷也可以理解。但豬農們只是希望政府能協助選址安置、給予一定的搬遷時間和適當的經濟補償。
豬場合法身份證在哪里
吳子靖對此回應說:被拆的8家豬場一直沒有報批,屬違章建筑,特別是沒有取得環保許可證等,有的豬場雖然取得了《動物防疫合格證》,但不能據此認為豬場具有合法的身份地位。“經調查,豬農并沒有向政府交納任何行政規費,即使交了,也不能說明豬場具有合法的身份地位。”
據了解,2007年5月29日,博羅縣農業局對8家豬場發了“責令6月29日搬遷或關閉”的通知,7月30日舉行了聽證會,8月15日博羅縣政府向豬場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限令豬場必須在8月30日前搬遷或關閉,并自行拆除豬圈、豬棚等與養殖有關的設施,11月7日對其中5名豬農進行了司法拘留,隨后清拆了各豬場。
“我們在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確的情況下,根據行政處罰,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并被受理準予執行,政府先對豬場進行停電,對拒不履行法律的五位業主進行了司法拘留。”吳子靖說。
本刊記者一再追問是否考慮給豬農合理的補償時,吳子靖回應說:“我們按規定給養豬戶發放了
母豬補貼,但不可能給予其他補償。”
記者從廣東省農業廳畜牧辦了解到,規模化
養豬場必須先經過用地申請,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規劃,辦理租用或征用手續,還要取得環境評價報告書和動物防疫合格證等。
“為了實現規范養殖,我們一直希望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指正并加以改進,可環保部門只是讓填一張表便從此沒了下文,可每年排污費卻一直在收。”養豬戶李志光告訴記者,他們2003年曾主動到環保部門辦理排污許可證。
李志光還投資20萬元在他的合益豬場修了8000多立方米的沼氣池、1000多個化糞池。雖然目前豬場被拆,可沼氣池仍然能給駐場工人提供煮飯、燒水的生活能源。一次性投資,可零成本運作又解決了污染問題,豬農之間都從李志光這里取經自發地準備建沼氣池。
可是在豬農看來,政府強拆豬場是打著整治環境之名,行奪地之實,政府的強拆有更為深層次的用意。
據李志光介紹說:“2007年5月10日,我的豬場所在的博羅縣長寧鎮瀾石村藥院組干部對我說,你這豬場要征收,不要再搞基建了,有發展商要買這塊地,到時補償問題和發展商協商。后來,有一位姓賴的自稱是發展商代理人的人與當地村干部找我的父親談過評估豬場投資和補償的事宜。”
對于清拆出來的養豬場將作何用途,吳子靖也透露,不排除會發展旅游產業等。
豬場何時不再風雨飄搖
近年來,在珠三角一帶,當地政府出于產業轉移或是出于保護環境的需要,清拆豬場的事件屢屢發生。
2007年8月,廣州市荔灣區政府發布《關于限期整治飼養生豬場的通告》,要求對全區范圍內以任何名義、形式、規模飼養生豬的各種場所進行整治,對未經法定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經營飼養生豬場所,一律關閉。
7月15日開始,惠州市惠陽區開展清理整治非法養豬場行動,對未辦理合法證照或是證照不全的養豬場進行清理拆遷,據悉,1200多家養豬場被列入清拆的名單。
社會各界紛紛質疑:珠三角容不下一頭豬?清拆豬場,
豬肉供應誰來保障?
廣東省農業廳畜牧處處長張永發指出:“養豬場如果不進行規范化管理確實存在一些污染問題,并不贊成豬場亂搭亂建。但由于養豬業多是由農舍房前屋后的散養方式發展而來,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適合中國國情的養豬業仍將維持農戶小規模家庭養殖、中等規模專業戶及現代化養豬場并存的格局。目前由中小養殖戶生產的生豬占了一半的市場份額。因而,對于這種特殊的農業業態,當地政府應給予更多的扶持,幫助養豬戶完善治污等措施。
“對養豬
政策的穩定性考驗著政府的誠信形象。”《南方農村報》主編陳永連續接到多起豬場被清拆的投訴,他認為,“過去被政府請進來的,現在卻要被政府攆出去,政策隨意變動讓回報期需要五年以上的養豬戶很受傷害,并且由此蒙受巨大的損失。”
陳永建議,政府對于養豬區域應早做規劃,讓豬場一開始建設就符合規劃的要求,別等豬場建成投入使用了再來規范。如果確因治理污染、保護
環境,需要對豬場進行拆遷,政府應人性化地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給予適當的補償,幫助養豬戶找到出路。
本刊記者在跟蹤采訪多起豬場清拆事件中了解到,豬場要取得合法的身份證,環保標準是個跨不過去的門檻。在博羅縣,養豬場不少于5000家,可證照齊全的特別是持有《排污許可證》的豬場僅有4家。在惠陽區,1600多家豬場里,只有1家豬場持有《排污許可證》,而惟一合法的這家養豬場還處于淡水水源的禁養區范圍,今后也難逃被擠壓的命運。
許多養豬戶為了合法經營,也曾到環保部門申請過,可要么被置之不理,要么被答復說環保指標已飽和不會發證,從來沒有環保部門上門對豬場進行現場指導。
據業內人士透露,養豬業的環保標準一直難以確定,雖然目前國家也有相關的標準,但如果按照該標準,國內幾乎沒有哪個豬場能達到環保要求。因為跨不過去這個門檻,養豬場便難以取得合法的身份地位,遇到清拆等情況,其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陳永建議:“政府制訂養豬業的環保標準一定要從國情出發,讓更多養殖戶通過采取積極措施‘夠得著’。與此同時,按照全球其他國家養豬的通行慣例,政府在豬場的環保建設方面應給予一定資金的補貼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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