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事件后,我國重新修訂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新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兩日,柳州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已經組織飼料生產企業、經營企業負責人等,開展飼料質量安全學習培訓班,解讀新條例。
“新條例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企業的產品安全,企業生產硬件、軟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定,勢必會淘汰一批不合格企業。”柳州市樂農飼料有限公司技術部經理姚梅練介紹,如不合格企業過量使用一些微量元素添加劑,能讓生豬毛色發亮、長速加快,但肉產品本身是不合格的。新條例對飼料添加劑的最大用量作出規定,如果有企業捅破這塊“天花板”,將會受到嚴厲處罰。
柳州市水產畜牧局防疫科科長鄧海云告訴記者,新條例的亮點是在處罰力度上加大了。以往對一些企業未獲得生產許可證就生產,或按條件取得生產許可而不按條件開展生產,原料和產品沒按規定標準檢驗,不實行追溯制度等問題,因為沒有相應的處罰或處罰很輕,約束力不夠強。
鄧說,新條例增加了對這些現象的處罰額度,且處罰力度較大。如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飼料或者飼料添加劑的,將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原料。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罰金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生產設備,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和經營活動。
記者了解到,新條例將對柳州市27家飼料和飼料生產企業,以及約250家經營企業產生約束。業內人士表示,正規企業多按要求操作,為了企業品牌多不敢輕易跨進“雷區”,新條例的約束性主要是對一些違規企業提高了威懾力,將蹬掉肉產品質量安全“扯后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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