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文規定聲稱,農村開荒的土地,其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并不能屬于個人,不能與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權利,所以開荒地是不能確權的。從2015年開始,各地區政府針對合作社陸續開始進行檢查和清查,2016年力度更是進一步有所加大,預測今年清查依舊會繼續。對于掛牌社和空殼社,各地政府的表態均是一個——取締。所以大家聯合辦了合作社的,一定要盡快經營起來,千萬別放著不管不動!
如今社會上很多專業合作社的成立只是為了享受國家提供的優惠政策,并套取政府的獎勵資金,這就是傳說中的“掛牌社”;而有的合作社則是由村組干部或者是家庭成員湊人數而成立的,其只具有法律形式,而實際上并沒有按章程進行一系列的運作,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空殼社”。別看現如今各地大大小小的合作社多不勝數,其中很多合作社既沒有公章、也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未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
2.企業可以成立合作社,要注意別變成“一言堂”
企業可以加入合作社,同時也可以“改組”成合作社,只不過沒有嚴格執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還”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則,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意識差;甚至有的合作社是由家庭成員出資的,其運作和利潤分配往往都是一個人說了算,也就變成了典型的“一人社”。
畢竟合作社跟企業不一樣,企業里面是不管賺多少錢都是老板一個人的,而合作社里面,賺多賺少也不是屬于理事長一個人的。雖然實際操作中民主管理比較困難,但是決不能變成一言堂,否則又跟企業有什么差別,而這樣的合作社是肯定達不到申報示范社的標準的。
3.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
隨著各地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力度越來越大,財政資金支持也越來越多,甚至國家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機鉆這樣的空子騙取扶持政策和財政補貼資金。有些合作社甚至是政府中腐敗分子所控制的,拿到扶持資金后個人揮霍一空。
今年“兩會”剛結束,檢查機關明確表示要加大對農村的關注度,對于這種把扶持農業的資金揣到自己口袋的行為,應該進行嚴厲打擊。
4.借開展資金互助名義,非法集資
這兩年有不少打著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的旗號,采取高額回扣、金錢利誘等多種形式,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然后用作異地放貸。一旦資金斷裂,卷錢就跑路,這種行為給農民帶來了無盡的傷痛,嚴重的甚至于家破人亡!
農民合作社可以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在本社成員內部展開信用合作,但不得改變信用合作資金的農業生產經營用途,更不能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5.合作社的財務一定要規范
許多的合作社財務管理很是混亂:賬目殘缺不全;缺乏嚴格的分工制約機制;白條、私人開支的假發票過多,真假難辨;財務人員缺乏,管理隨意,賬目遺失,給有關人員的貪污犯罪起到了掩護的作用;還有的財務開支隨意性大,吃喝賬目過多,以各種名義產生的開支,加班費、招待費的名義報銷過多,監管懶散不嚴格。
財務不規范是肯定不能申報示范社的。不是示范社的話,很多補貼項目也同樣是無法申請的。所以最好是進行規范管理,該記賬的一定要記賬,畢竟找個會計成本也不是很高。
6.一定要有年度報告
國家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有關部門則會根據年報的公示信息,加強監管力度以及配套服務,對于沒有按時報送信息的,或是年報中弄虛作假的合作社,政府將會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中,將不再會再納入示范社評定和政策扶持范圍。
對于正常經營的,一定要記得主動報告。要知道,到了基層,很多地方是不會主動催你“該交報告了”的,但如果想規范發展,就要有主動報告的意識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