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豬產業受比較效益低、疫病難控制及市場風險大等綜合多種因素影響,生豬產量起伏不定,導致生豬業以3年為一個周期出現多次周期性波動,業內稱為“豬周期”。養殖戶“賺一年、平一年、賠一年”,出現了“價高傷民、價賤傷農”的矛盾,更直接影響了各地對CPI調控目標的實現。
四川是我國生豬生產第一大省,長年出欄量為7000萬頭左右。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在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推出了“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即以標志生豬養殖盈虧平衡的“豬糧比”為依據,若生豬出欄價格降低導致豬糧比低于特定盈虧平衡點,則保險機構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給予養殖戶賠償,能夠鎖定養殖戶的收益水平,避免“價賤傷農”。
按照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于2012年共同下發的《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規定,豬糧比價低于“6∶1”即被界定為進入了防止價格過度下跌的調控區域。
為確保生豬養殖戶利益,此次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推出的“生豬價格指數保險”首次將豬糧比設定為“6∶1”,且保險 費率較其他同類保險更低,在確保養殖戶得到充足的保險保障的同時,也進一步減輕農戶繳費壓力,調動了農戶參保積極性。
此次生豬價格指數保險試點得到各級政府大力支持,政府承擔了80%的保費,養殖戶自繳僅為20%。生豬價格指數保險保險期為1年,理賠周期為一個月,即每月計算當期出欄生豬生長期間的平均豬糧比,當豬糧比低于承保時約定的豬糧比時,公司對當期出欄生豬數量按條款計算賠償。這種賠償方式可以涵蓋承保期的每個月的價格變動,敏銳地捕捉生豬價格的波動并及時給予保險補償,保障程度高,保費低廉,得到了養殖企業的高度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