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微信公號9月11日消息,近日,在浙江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的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揭開一起“病死豬非法填埋”案件的面紗。經調查,從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浙江湖州一企業將本該焚燒處置的部分病死豬進行非法掩埋,先后6次、累計掩埋數量約300噸。中央環保督察的工作值得點贊,事件本身也引發了推進環保的深思。
食品安全的邏輯下,公眾曾擔心病死豬流入市場,但管住了肉禽市場的入口,同樣需要管住病死動物處理的出口。在生態安全和生命安全面前,防止病死豬的非法處置并非小問題。很多人記憶猶新,4年前黃浦江上萬頭死豬沿江而下,讓上海頗為緊張。今天,湖州當地村民因類似問題不得不改喝桶裝水,這也難免讓人追問:一家負責動物無害化處理處置技術的
公司,為何干起了違法填埋?掩埋的問題幾年內都在“發酵”,為何蓋子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到來后才揭開?
從理論上看,只要深埋得當,對病死豬進行掩埋也是一種安全的措施,但深埋既要有環評許可,也有深度標準,這兩者,當地企業都沒滿足。而從發展角度看,對病死豬推進高溫化學無害化處理,已成方向。這方面已有各種有益探索,比如江西省新干縣的高溫無害化處理,將病死豬變為了有機肥;天津無害化處理與
政策性養殖保險聯動的方式,激發了養殖戶參與熱情。為了解決無害化處理的成本擔憂,避免“小型養殖戶難推廣、大型養殖戶也抵觸”,各地普遍給予了一定補貼。
有報道顯示,當年湖州市給病死豬處理提供80元/頭的財政補助。這也說明,政府補貼不能單打獨斗,
環境保護需要投入,但同樣需要層層跟進的鏈式思維。如果說黃浦江“死豬漂浮”事件讓上下游地區意識到聯動治理的重要性,那么湖州的一個教訓正是:光有補貼不夠,沒有持續監管,可能會面臨“環保套利”。在這起事件中,擁有焚燒處置病死害動物經營許可的公司暗地掩埋,借無害化處理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實,是否涉嫌騙取政府補貼?仍需進一步調查揭開真相。但治理的紅燈已然與生態的警示燈一同亮起:地方政府要切實擔當起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必須有監管者切實的行動。
事件的曝光與處置,說明中央環保督察強勢加壓、持續亮劍意義重大,正在形成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與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環境治理模式。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緊箍之下,一些地方開始坦然面對過去留下來的問題,不搞好人主義,不再將頭埋在沙子里,環保工作失之于軟的局面正在改觀。
但從此事來看,守住發展底線和生態紅線,提升環保的價值序列,還遠沒有百分之百的自覺。即便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已成共識,一些市場主體的違規行為仍有發生,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監管不力也仍然存在,環境意識和環保舉措之間還有“時間差”。綠色發展已經是時代的公約數,讓公約數化成共同行動,還需要各方共同給力,更好地守護身邊的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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