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經過多年的結構調整,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除部分低收入家庭外,肉價適度上揚并不會對居民的生活造成多大影響。與此同時,肉價保持在合理高位,可以有效調動養殖戶的積極性,促進農民增收。
近年來,盡管政府出臺了許多保護政策和措施,我國的農產品價格一直處于相對低位,農產品市場價格的增長速度也一直低于工資增長幅度,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養豬不如打工,所以成千上萬的農村強壯勞動力離開養育他們的土地,為了生活到處奔波。再者,十幾年來的豬肉價格漲跌,呈現出一種鐘擺式的“規律運動”―――豬肉價格上漲,養殖戶就一哄而上增加養殖規模,導致供大于求,價格下跌;豬肉價格下跌甚至虧本,養殖戶又紛紛退出,導致供應緊張,價格上漲。對養殖戶來說,肉價降,他們苦;肉價漲,他們也苦。因為豬肉價格下降,將給他們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而豬肉價格上揚,上漲的部分又極可能被隨之增加的飼料成本抵消、被不完善的流通環節侵占。養殖戶很難從肉價上漲中獲得風險收益。
6月7日《南方周末》的《一個養豬戶的十年輪回》一文報道,黑龍江養殖大戶魏忠森養了12年豬,卻始終難免在高負債和高利潤之間輪回。事實上,經過十多年的大起大落后,很多養殖戶并不希望遇到反常的高價,因為他們知道,短暫的高價后很可能又是漫長的低谷。要改變這個怪圈,維護養殖戶的長遠利益,就要為他們創造一個穩定的增收模式―――保持肉價的合理高位是一條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