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
大連皮炮高速公路修到養豬場門口,導致一家“年產和銷售上萬頭生豬、在我省畜牧局公布的《遼寧省第一批生豬核心育種場名單》中名列第四的大型現代養殖場”面臨生死存亡。養豬和修路同為民生,卻鬧成了不是“挪豬”就得“挪路”的尷尬問題。
2.8米的音屏隔離墻也許能擋住高速路上車來車往的噪音,避免種豬流產,但真的能擋住潛在的疫情傳播嗎?
昨日,大連6位省人大代表在遼寧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發出疑問。
修建部門承認影響了種畜場
當日一早,來自大連的6位省人大代表就趕到了遼寧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省交通廳、省畜牧獸醫局等部門領導和專家答復了人大代表的問題。
答復內容大致為:在高速公路和種畜場之間修建了2.8米高音屏隔離墻;必要時關閉皮炮高速公路匝道;地方防疫部門加強對種畜場的管理,避免糞便污染周圍水源;當地政府要積極配合交通和畜牧部門做好協調工作。
這個答復以書面形式公布后,代表們認為,遼寧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已經承認高速路修建對種畜場造成影響,但是沒有明確承擔責任。代表們隨后對答復提出了很多新的問題。
2.8米隔離墻能擋住潛在疫情嗎?
會上,人大代表與畜牧專家擺事實講道理,交換意見。這讓記者想起一周前采訪遼寧省種畜禽監督管理站副站長武長勝的情景。
作為遼寧省畜牧獸醫局派往遼寧英巍良種豬合作社調研的3位專家之一,被業內譽為省內頂尖的幾位畜牧專家的武長勝,從技術和行業法規兩方面給記者解釋了種畜場選址距離主要公路干線1000米這一標準的意義。
根據大量科學實驗特別是疫情傳播的經驗教訓,1000米可以有效地防止大部分動物疫情的傳播。武長勝強調,像禽流感這樣的疫情可以傳播到幾十公里以外,但以此為標準那就很難為種畜場選址了。所以1000米已經是科學檢驗過的底線。
早在上世紀80年代,農大教材就是這么要求的,1999年發布的《中、小型集約化養豬場獸醫防疫工作規程》和2008年發布的《規模豬場建設》將此確定為國家標準。
2010年發布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以行業法規的形式確立這一標準為強制標準。2011年《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飼養場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有關問題答復意見的回函》補充說明了如何具體執行審查辦法。比如南方地區多河流對防疫是天然屏障,這一距離可適當放寬,但決不能放寬到距離幾十米就可以的地步。
像遼寧英巍良種豬合作社的情況,基本是沒有可行辦法隔離疫情傳播的潛在危險的。即便是高豎隔離屏障,也不能阻止疫情傳播,最多只能降低噪音污染,因為80分貝的噪音容易導致豬流產甚至導致死亡。
結論是,遼寧英巍良種豬合作社必須搬遷,否則于人于己都有害,一旦發生疫情那損失將是巨大的。
事實上,武長勝的意見與昨日會上省人大代表的說法不謀而合。一位研究化學領域的人大代表解釋,且不說動物疫病,僅就車輛與高速路摩擦而生瀝青顆粒等污染物足可以使得環保豬變成污染豬。
還有一些疑問尚需解決
昨日會議,雙方對遼寧英巍良種豬合作社一期修建在先而高速修建在后沒有異議,對二期的合法性再次探討。
人大代表們本著公平的原則,也希望交通部門能夠拿出高速公路的批文,比如國土資源部的批件。交通部門表示,事實上按照國際和國內的慣例,只要發改委立項,高速公路的建設就可以開始。
參會者私下都認為,總體上,尋找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依據成了解決該事件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