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起至今,根據惠州市政府部署,仲愷高新區(含原惠城區)開始對無環保、防疫、工商等相關證照手續的非法養殖業污染進行全面整治。針對禁養區的非法畜禽養殖場,按“屬地管理、聯合整治”的原則分工負責實施。
根據《關于劃定仲愷高新區畜禽禁養區的通告》(惠仲委〔2011〕83號及其修訂稿〔2012〕9號)和《印發仲愷高新區畜禽養殖場2012年有序退出(轉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及其修訂稿(惠仲委辦〔2012〕6號)規定,從2012年起,仲愷高新區域內(惠環、陳江、瀝林、潼僑、潼湖5個鎮(街道)轄區)均為畜禽禁養區,禁養區內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點)必須于2012年6月30日前退出或關閉。禁養區內拆遷無任何經濟補償。
“這次處理完以后不了,政策不保護養殖業的話,養豬風險太大。”5月20日,在潼湖鎮養豬七年的養殖大戶李老板指著幾天前被拆得七零八落的豬場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豬場所在地在2010年還被劃為“非禁養區”,2011年卻被告知,整個仲愷區都被歸為“禁養區”,要求退出或關閉養殖場。
5月20日,南方農村報記者來到潼湖鎮清拆現場,發現被拆豬場基本被夷為平地,不過基本上每個豬場都會留下少量豬舍給養殖戶處理余下的豬只使用。養殖戶近期也在積極賣豬,不過由于清欄集中,豬價普遍被壓低,大豬被壓低0.5-1元/斤,小豬、中豬更低,母豬轉讓只賣到一兩千,更有甚者以三塊多一斤的價格處理掉價值一萬元的純種公豬。
從東莞轉移過來的養殖大戶劉老板對記者感慨:“基建損失40萬,轉讓存欄生豬的差價損失40萬,設備的低價轉賣也要損失20-30萬,總的損失超過100萬。”劉老板談起自己于2005年關停東莞謝崗的養殖場,稱當時東莞政府根據建筑質量以20-300元/平方米的價格補償養殖戶,共獲得得20多萬賠償,沒想到在惠州得不到“同等待遇”。
記者通過電話聯系此次潼湖拆遷行動的負責人之一——潼湖鎮副鎮長楊太洪,楊太洪稱此次拆遷都是按相關文件精神進行的,去年起就在報紙上發布禁養、拆退通知,并下發到各個養殖場,有的養殖戶不簽收的也貼在大門上拍照留底,整個行動過程都符合要求、留有備案。對于養殖戶對賠償的要求,楊太洪稱各個地區的情況不同,潼湖鎮只能按著自己的現狀來辦。記者要求當面采訪進一步了解情況時,該負責人稱第二天要參加會議,不便接受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