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2014中美豬業發展研討會上,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王濟民教授和美國農業部副總經濟學家羅伯特·約翰遜博士分別代表中美雙方就兩國糞污管理政策的演變做了專題報告。
中國:《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順應時代發展
王濟民教授說,目前我國的畜牧業污染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嚴重。歐盟的農業政策規定單位面積TN負荷量(糞肥年施氮量)的限量標準為170千克/公頃,超過這一極限值則會對土壤造成嚴重危害。2013年我國的這一數值為157.94千克/公頃,雖然沒有超過上限,但近年來不斷上升的趨勢也足以引起我們的重視。
我國糞污管理政策的演變主要分為四個階段,1980年——1990年屬于環境保護法管理階段,這期間出臺了《水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法》等。1990年——2000年屬于農業和畜牧業政策管理階段,期間出臺了《農業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2000年——2010年專門針對畜禽污染,出臺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但真正將畜禽污染列入法律條例的卻是2014年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這屬于專門法律條例階段。
從嚴格意義上說,該條例也是我國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農業和農村環保領域國家級行政法規。它主要以資源化利用為主,鼓勵糞肥還田、支持種養結合、發展綜合配套設施建設,對企業發展規劃、污染防治規劃、禁養區等的規定也起到了積極的預防作用。而與這一條例相比,之前的政策多屬于限制性政策,經濟激勵因素較少;原則性規定較多,可操作性規定較少;點源與非點源污染界定不明確;對畜禽污染物的管理重點集中于排放管理,執行難度很大。
新條例的主要意義在于能夠讓畜禽糞便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成為一件有利可圖的活動,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綜合利用,提高其利用水平,讓畜禽糞便等廢棄物發揮其作為資源的本來作用,從根本上消除由于資源浪費導致的污染。
美國:集約化生產對糞污處理大有裨益
據羅伯特·約翰遜博士介紹,1972年,美國就出臺了一部環保法規——《清潔水法案》,自該法案出臺后,美國養豬場的數量就開始急速下降,由1972年的90萬個左右降至2003年的10萬個左右。2003年美國頒布了《集約化動物養殖場法規》,規定所有集約化動物養殖場必須設有綜合糞污管理計劃,要求規模豬場(出欄2500頭以上)一年內的舍飼時間必須大于45天。這一條令確定了污染的源頭,也使得養豬場的數量下降趨勢趨于穩定,基本維持在8萬個——9萬個。
羅伯特·約翰遜博士說,值得一提的是,養豬場數量雖然急劇下降,但從1997年到2003年,所有豬場的存欄總量卻變化不大。如今美國60%的豬場規模都在5000頭以上,規模豬場的增加導致每個豬場平均生產成本下降,也使環境得到改善。
美國的糞污管理計劃主要包括六大要素。首先,要明白糞污是在哪里產生的?又該在哪里貯存?其次,糞污將會被如何使用,又在哪里使用?第三怎么使用糞污,用于哪種作物更合適?這些對處理糞污非常重要,如何就地取材,如何更便捷地處理糞污都是源于對這幾個問題的思考。第四,一定要做好糞污使用記錄。包括怎么處理的糞污、什么時候處理的、用于田間后發生了什么、下一步的計劃等等。第五,糞污管理也離不開對飼料的管理。需要從稱重、營養、經濟學及糞尿處理角度綜合考量,比如在添加飼料時就應該注意到動物吃什么能減少糞尿中磷的排放量。第六,也是很重要的一條,那就是養殖場主有沒有計劃把糞污用于能源生產。
另外,美國農業部會不斷的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持用于糞污養殖。在多方多年的努力之下,目前美國糞污產生的有機肥銷售后可達到農場生產成本的9%以上,而在2000年,這一數字僅為5%。使用豬糞施肥的土地也因此較2000年數量翻番。這為美國的農場主帶來了不少收益,也有人說,在美國賣糞比賣豬賺錢。
糞污處理政策仍需不斷前行
總體來看,兩國的畜禽廢棄物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是隨著牧業發展規模和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的需求而不斷加以更改和變遷的。環境保護條例對糞污處理有所幫助,但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王濟民說,目前中國畜禽廢棄物處理和管理已經進入加強監管、以疏為主、疏堵結合、綜合利用的新階段。伴隨著法律措施的強化,中國各地涌現出一系列糞污處理利用典型技術和模式,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激勵措施。但畜牧業經濟可持續,法律執行成本低的措施仍然處于不斷探索之中,亟需加強國際合作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