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豬飼料中毒的應急處理措施
當豬群發生飼料中毒時,采取盡可能的應急措施,其目的是迅速排出毒物,改善全身狀況,加強肝臟的生理解毒功能,使病豬脫離危險,盡早恢復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除去毒物。首先停止喂可疑的飼料或停用添加劑,用硫酸鈉或硫酸鎂20-150克內服,使胃腸中的毒物排出體外,也可先內服醫用炭5-50克,再服鹽類瀉劑。
2.解毒。(1)化學解毒,是用某些化學藥品,使中毒豬只體內的毒物產生分解、化合、氧化或沉淀,使毒物變化為無毒或低毒。亞硝酸鹽中毒,可用1%美蘭,1毫升/公斤靜脈注射或5%甲苯胺蘭,5毫升/公斤靜脈、腹腔或肌肉注射。生物堿中毒,可用碘酊8-10滴加水稀釋內服。氰酸中毒,可用美蘭、硫代硫酸鈉解毒。(2)生理解毒,為使用頡頏毒物產生的作用解毒法,如食鹽中毒,耳靜脈注射溴化鈣,劑量10%10-20毫升解毒等。(3)物理解毒,用粘滑包埋劑,如淀粉50-100克,或牛奶200—300毫升或活性碳50-60克等內服,20-30分鐘后再內服鹽類瀉劑,使胃腸道內的毒物排出。
3.對癥治療。是針對中毒的臨床癥狀所采用的緊急措施,以迅速改善病豬的全身狀況,如抽搐痙攣時注射氯丙嗪30—50毫克或魯未那等鎮靜解痙,心力衰竭時注射安那加20-25毫升或尼可殺未等強心改善冠狀循環,興奮中樞;腹瀉引起脫水補液。
4.全身治療。為稀釋體內毒物,增加尿量,加快已吸收的毒物排出及調節生理解毒功能,常用大劑量5%—10%葡萄糖、生理鹽水、復方生理鹽水等靜脈注射(20-25毫升/公斤),遇靜脈注射困難時實行腹腔或皮下分點注射。
四、病死豬尸的處理與利用
根據《動物檢疫法》中有關規定,飼料中毒死亡的豬尸及肉臟均不能食用、銷毀或煉工業用油脂,也不能用于喂狗等動物,以免發生2次中毒。在農村最方便的方法是距果樹1-1.5米處挖深坑掩埋作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