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3.2%,其中6月份上漲4.4%。7月份的統計數據要等到8月中旬才能公布,據專家估計可能比6月份要高。老百姓從每天的菜籃子已經切身感受到這種上漲的壓力,8月3日,36個大中城市的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雞蛋零售價比去年同期都有較大幅度的上漲,最低的羊肉上漲15.1%,最高的豬肉上漲78.9%。
物價為什么持續上漲,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權威說法“主要是食品價格上漲所帶動”。細分原因大致如下:全球糧食減產和石油價格飆升,直接導致農產品價格的大幅上揚;生產資料價格上漲,農業生產成本上升,導致糧食成本上升;去年下半年以來,南方部分地區發生的豬藍耳病疫情,造成母豬流產和仔豬大量死亡,同時豬價過低,生豬出欄大幅下降;一些地區先后干旱和一些地區先后大水,造成蔬菜供應出現結構性和周期性短缺。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農產品漲價屬恢復性上漲。這意味著農產品漲價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從媒體報道的各自信息來看,農民從這次漲價中獲得的收益甚微,發改委負責人說:“因此,這次價格上漲在一定意義上說,也是對農產品生產成本增加的補償。”
目前,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都相繼發文,要求對物價進行大檢查。國家有關部門從政治的高度作此部署,群眾可以接受、理解、支持。群眾擔心的是,下面對上面的精神領會出了偏差,把物價大檢查搞過頭了,搞成了如臨大敵的架勢,搞成了層層大檢查,遍地大檢查。一些地方已經出臺了限制某種食品價格的文件。
筆者認為,在市場經濟下應該更多地運用市場手段、以市場手段為主,較少地運用行政手段、以行政手段為輔來調控物價。所謂行政手段就是,人為限制物價和交易行為,最直接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限價,其次是進行物價大檢查,最極端的做法是出臺文件限制買賣行為。
所謂市場手段就是,充分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國家和地方不搞人為地壓價限價,不搞地方封鎖,不打擊市場正常的投機行為,讓市場充分競爭,讓交易渠道暢通,讓交易行為公開、公平、合法,讓交易信息透明、通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放開價格開始,不斷地建設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大部分商品的價格都已放開。各國市場經濟的實踐無不證明,市場能夠解決的問題政府不應去干預。在市場經濟下,商品的價格必然有起伏波動,而市場這只無形之手具有調節供需、調整價格的能力。
用市場手段,并不意味著政府無所作為,相反對政府的要求更高,要求政府的服務更多。比如,提高農產品的收購價格,出臺的生豬保險試點從8月15日啟動,對城鎮困難家庭提供價格補助等,特別是要嚴格控制由政府定價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產品的價格,保證運輸和交易信息渠道暢通,從儲備中增加市場供應,嚴查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的市場價格行為,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花大力氣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