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切實落實政策保證市場供應
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的緊急通知
二、認真落實扶持生豬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
針對當前生豬等副食品生產下滑、供應偏緊和價格上漲的問題,近期,國務院下發了《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豬肉等副食品生產供應保持市場穩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電〔2007〕9號),國務院還召開了全國“菜籃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生豬生產的政策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快落實進度,盡快把中央制定的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一)抓緊撥付各項補貼資金。為保護能繁母豬生產能力,促進生豬生產恢復,國家對飼養能繁母豬、開展能繁母豬保險、購買良種豬精液給予補貼,并對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給予適當獎勵。目前,中央財政已下撥全部能繁母豬補貼資金,預撥50%的能繁母豬保費補貼資金,各地要盡快落實地方負擔的補貼資金,于8月15日前將能繁母豬補貼資金發放到能繁母豬飼養者手中,各試點保險公司要從8月15日起開始辦理能繁母豬政策性保險,財政部要在9月15日前,將剩余的保費補貼資金全部下撥。同時,財政部、農業部要抓緊制定購買良種豬精液補助實施方案,在8月15日前向各地撥付補助資金;各地要抓緊做好前期工作,在8月31日前,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安排到位,并從9月1日開始實施。財政部、農業部在8月15日前,研究提出對生豬調出大縣(農場)實行獎勵的實施方案報國務院,經國務院批準后,要在10日內作出部署并下達獎勵資金;各縣級人民政府要抓緊制訂資金使用方案并向社會公布,確保?顚S,并于10月15日前將資金落實到項目或生豬飼養者。
。ǘ┳ズ庙椖可陥蠛蛯徍斯ぷ。國家對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養豬場(小區)的糞污處理和沼氣池等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扶持。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在8月15日前將建設項目的申報條件和實施辦法通知地方,各地發展改革和農業部門要在8月31日前將需國家重點支持的項目建議安排計劃報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要抓緊審核,種豬場建設項目資金9月15日前下達;標準化規模養豬場(小區)項目資金在今年內安排到位。
。ㄈ┘涌炻鋵嵭刨J支持政策。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銀監會的具體部署,加大生豬產業鏈各環節信貸資金投放力度,解決養豬“貸款難”問題。大型商業銀行及股份制商業銀行要重點加大對規模養殖企業的貸款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重點滿足農村養殖散戶的貸款需求,并改進服務方式,扶持受災養殖場(戶)恢復生產能力。各。▍^、市)人民政府要在8月31日前制訂對擔保機構生豬貸款風險給予必要補助的具體方案。
(四)落實生豬防疫措施。對列入國家一類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實行免費強制免疫,所需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工作經費由省級政府統籌,防疫責任由縣級政府負責。對因防疫不到位,造成養殖戶損失的,地方政府要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農業部、財政部在8月15日前制定實施辦法并撥付疫苗經費,各地要抓緊落實到基層。對因防疫需要組織撲殺的生豬,各地要參照口蹄疫撲殺補助標準和負擔辦法給養殖戶(場)補助,并立即開始執行。中央財政要及時安排和撥付補助經費,各地要落實地方承擔的經費。農業部要組織擴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疫苗的生產,滿足防疫需要,并組織好疫苗的調撥,優先保證疫情較重地區的疫苗供應;同時,要確保疫苗質量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