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麗娜 通訊員石德坤)為致富,趙青(化名)在自家院南邊林地建起了豬圈。林業部門認定趙青構成占用林地違法建設,對其罰款4000元。昨天記者獲悉,這一處罰決定得到懷柔法院的確認,并被準予強制執行。
趙青住在懷柔區九渡河鎮。為發家致富,他和家人決定養豬。之后,趙青在自家院南邊林地建起一排400多平米的豬圈。
今年6月,趙青的建設行為被懷柔區林業局發現,對他做出了要求拆除并罰款的行政處罰。趙青對此拒不接受,自認為致富搞養殖,政府應支持。故懷柔區林業局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懷柔法院經審查認為,趙青未經林業部門批準擅自在林地建豬圈,屬于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林業部門的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準予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