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今年江西省財政預撥付5304萬元資金,用于對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進行補貼,以保證屠宰環節病害豬及不可食用的生豬產品全部銷毀處理,杜絕病害生豬產品流入市場,確保百姓吃上“放心肉”。
據介紹,病害豬是指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生豬及不可食用的生豬產品。屠宰過程中經檢疫或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病害豬,將按90公斤折算成1頭的標準折算成相應頭數,享受病害豬損失補貼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損失補貼為500元/頭,但只對病害活豬進行補貼,送至定點屠宰企業時已死的病害豬不享受補貼。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包括病害活豬及病害死豬,補貼標準為80元/頭。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病害豬財政補貼由中央財政負擔50%,省級財政負擔25%,市縣級財政負擔25%,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病害豬貨主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為將政策盡快落實到位,省財政廳采取“先預撥、后清算”的辦法,按生豬出欄量(2406.9萬頭)的4‰計算病害豬數量,將中央和省財政補貼資金預撥到全省各市縣財政部門,病害豬貨主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按規定程序到當地財政部門領取補貼資金。
據了解,為杜絕病害豬流入市場,相關部門將對病害豬無害化處理進行監督。不僅在全省所有生豬定點屠宰場派駐了檢疫人員,實行同步檢疫,現場全程監督生豬定點屠宰廠(點)的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并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對病害豬無害化處理進行全程記錄,確保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