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年伊始,汨羅市為進一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全面完成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和總量減排任務,從根本上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養殖污染問題,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確保我市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為期1年的畜禽養殖行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行動。
對于這次聲勢浩大,力度空前的整治行動,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高規格的汨羅市畜禽養殖行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常務副組長,分管環保、公安的兩名副市長為副組長,市環保局、農業局、畜牧水產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務局、衛計局、發改局、公安局和各鎮人民政府一把手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畜牧水產局,由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由環保和畜牧水產局牽頭,從個部門抽調15名人員組成工作小組負責整治工作。
對于這次任務艱巨,意義重大的整治行動,市人民政府詳細制定了《汨羅市畜禽養殖行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印發到全市各級政府和各部門,進行了強勢宣傳、正確輿論引導。
方案中明確“以新環保法為指導,以畜牧業發展和環境保護協調統一為目標,按照總量控制、關治并舉、規范管理、利用優先、穩妥推進的工作思路,合理調整、優化畜禽養殖行業結構和布局,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行業監管,全面整治畜禽養殖環境污染,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環境質量”為指導思想,“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整治工作責任制,關、堵、治結合,限期關閉拆除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以及非禁養區內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且不具備治理條件的畜禽養殖場,對全市非禁養區的畜禽養殖行業進行全面整治,做到管理規范、排放達標。
“整治期間和整治完成后原則上不再新建畜禽養殖場”為整治原則,明確政府拿出獎勵資金限期關停禁養區養殖場,其他養殖場限期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特別是環評手續),按要求配套建設三防干糞堆場、沼氣池、三級沉淀池、收集池等污染
防治設施,完善干清糞和雨污分流措施并保證治理設施正常運轉。否則,同樣予以關閉。
對省環保部門、本市環保部門記錄下發整改函的,未整改到位且環保未重新認可的一律不享受項目扶持。
未經聯合審批批準的養殖場一律不準動工新建,否則強制取締關閉。
方案中明確“深入宣傳發動。層層召開動員會,層層簽訂責任狀,層層分解責任,營造強勢整治氛圍。加強分工協作。各部門鄉鎮必須聯合打好整治組合拳,既分工又協作,主體責任必須明確。強化考核督查。市政府督辦室對整治工作進行跟蹤督辦,及時通報,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目前,我市畜禽養殖行業
環境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正按目標要求、時間節點有效推進,力爭在2017年12月底整治驗收,取得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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