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解讀
一是獸藥分類管理制度。將獸藥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獸用處方藥的目錄由農業部制定并公布。
二是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標識制度。處方藥、非處方藥須在標簽和說明書上分別標注“獸用處方藥”“獸用非處方藥”字樣,并對標識的字體、顏色等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對獸用處方藥的經營行為進行了規范,規定獸藥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張貼“獸用處方藥必須憑執業獸醫處方購買”的提示語,并規定獸藥經營者不得采用開架自選方式銷售處方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實行分區分柜擺放。
四是規定了直接買賣獸用處方藥的情形,進出口獸用處方藥以及向動物診療機構、科研單位、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其他獸藥生產經營企業或者符合條件的動物飼養場銷售獸用處方藥的,可以不憑執業獸醫師開具的處方箋,直接買賣。
五是規范了執業獸醫處方權。獸用處方藥應當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買賣,獸醫處方箋由依法注冊的執業獸醫按照其注冊的執業范圍開具,處方箋應當保存二年以上。
六是獸用處方藥違法行為處罰制度。對違反《辦法》有關規定的,明確了適用《獸藥管理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的具體條款。
《辦法》實施對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影響
目前萬合元公司獸藥處方藥占60%,非處方藥藥占40%。目前銷售主要是獸藥非處方藥,主打產品為“催情散。”針對獸用處方藥需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購買和使用的獸藥,萬合元將:(1) 加大了對獸藥非處方藥的報批和研發。(2)加強技術人員的培訓和學習,適時招聘和補充有執業獸醫師資格證的員工。
河南康星生產中、西獸藥制劑和中藥超微粉功能性預混料(含添加劑)為主,其中西藥中的絕大部分都是處方藥,中藥以中藥超微粉產品為主,均為非處方藥。二者比例大約各占50%。目前我們公司主推的是中獸藥超微粉、中藥超微粉功能性預混合飼料和藥用植物超微粉單一飼料原料。《辦法》的實施對康星藥業影響不大。
北京日泰公司獸藥處方藥占60%左右,非處方藥占40%左右。目前主要銷售的還是處方藥為主。北京日泰會加大處方藥類產品我直銷大型養殖場的份額;代理商有影響的是少數小的客戶,不算太大。今后產品肯定是增加非處方藥類產品。
《辦法》實施對養殖業的影響
在養豬生產一線,養殖戶和養殖場基本沒有看到處方藥、非處方藥分別注明標簽字樣,而獸藥經銷商新進的產品部分開始標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
超過一半以上獸藥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張貼“獸用處方藥必須憑執業獸醫處方購買”的提示語,并規定獸藥經營者不得采用開架自選方式銷售處方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實行分區分柜擺放。
超過10%用處方藥應當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買賣,對養殖者購買獸藥基本沒有影響。
《辦法》實施對整個獸藥行業的影響
北京日泰技術總監王軍認為,第一、獸藥廠家產品的數量會減少很多;第二、獸藥廠家直銷養殖場的力度會加大;第三、加快獸藥行業的淘汰和整合的步伐。
農業部此舉將促進獸藥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的整合,改善目前養殖一線濫用藥、用爛藥的做法,促進食用動物養殖的規范用藥。對于原本規范的企業是好事,會促進他們的發展壯大,但對于服務人員素質較低(沒證),產品不規范的獸藥企業將是一次難過得門檻。
《辦法》的實施對獸藥行業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讓從業者更加規范合理使用獸藥,對整個畜牧行業的健康發展是一個利好消息,對于獸藥產品的銷售,雖然受到了一定的影響,但畢竟是短暫的,有利于動物食品安全,更進一步促進養殖業健康發展。
(1)執業獸醫會因此走俏,一個注冊執業獸醫身兼多職、趕場的局面將會出現。由于目前執業獸醫的數量不夠,供需失衡,必將促使更多人參與執業獸醫考試,也將由此帶旺培訓、咨詢等相關產業。(2)《辦法》從2014年3月1日起實施,之后生產的產品必須按照《辦法》規定在其標簽和說明書上標注獸用處方藥或獸用非處方藥字樣,方可銷售。因此,企業對現有標簽和說明書的印制和使用要科學計劃,以避免造成過大損失。(3)《辦法》的實施,可以更加規范使用抗生素,有利食品安全。同時,與國際接軌,可提升中國獸藥產業的地位。(4)《辦法》實施后,規范化的大型獸藥企業將在政策紅利的加持下獲得加速發展,預計上市企業瑞普、大華農等尤其受益,而不規范的企業則將被市場逐漸邊緣化乃至淘汰。前者現在起就應積極布局擴張,而后者“洗心革面”是最佳選擇。(5)這次農業部短時間內集中公布《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第一批)》《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范本》,雖然執業獸藥人數并不足,仍然決定新政統一從2014年3月1日起“強行啟動”,說明有關方面是下了大決心整治和規范獸藥市場的,獸藥企業要認清形勢,不要持僥幸心態,至于不以為然的心態更不能有。
結語:如何有效促進《辦法》實施,考驗官方執政能力。企業如何對待《辦法》實施,把挑戰化為機遇,考驗企業的判斷力、洞察力和經營力。現在,獸藥產業的大環境已經在變化,如果仍然拿過去的老眼光看事情,你會發現,不僅是考慮發展,甚至生存都將成為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