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巴中12月24日電 (記者 王達) 生豬保險作為政府的一項惠民政策而推廣實行,可是在南江縣大河鎮,不少村民反映當地卻按照每人半頭豬的指標來強制村民繳納生豬保險。為此,本網記者接到村民反映后進行了采訪。
村民反映:生豬保險按照“人頭”買
昨(23)日上午,南江縣大河鎮村民張某告訴記者:“前幾天村上干部來我家收生豬保險費,說是鎮上安排的,按照每人半頭豬、每一頭豬繳納5.4元的生豬保險費。”
據了解,除了該村民是按半頭豬劃定的生豬保險目標外,該鎮的其他村也是這樣實行的。例如在先龍村的一位村民,家里有5口人,兩個年輕人在外打工,家里兩個老人在家帶孩子,按照劃定的任務,他家里應該繳納2.5頭生豬保險,而實際上他家里現在只養了1頭豬,而且這頭豬也準備馬上宰殺。村民們說,這個任務是硬性指標任務,即只管“人頭”數,按照這個數量確定多少頭生豬的保險費,而不是按照實際的生豬來劃定任務。
村民質疑:按人頭下任務不合理
對于這樣的生豬保險規定,不少村民頗有意見。
在記者的了解中,不少村民告訴記者,年關將至,很多家都已經將豬殺了,繳納這個保險起什么作用?同時按照人頭來下達任務,要是有人在外面打工,家里又沒有養豬,怎么應該還去繳納生豬保險呢?
大河鎮六村的村民付仕常告訴記者:“他家養的母豬在之前也繳納了保險,可是在20天前這頭豬害病死了,他立即找到了大河的畜牧站,上面派了一個照相的人下來給他拍了六張張照片,收了他130元(包括下鄉的車費、沖洗照片的費用)。現在卻告訴他說他家這頭豬的耳號不對,不予賠償。”這件事情之后,周圍很多村民對生豬保險提出了懷疑。
村支書:這樣的任務不科學
在南江大河鎮,記者遇見了一位剛剛繳納了生豬保險的村支書,他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南江縣大河鎮政府于今年九月發出的《大河鎮人民政府關于開展2008年育肥豬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在這份紅頭文件中,該鎮對生豬保險作了這樣的規定: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協同推進,在文件的后面還給該鎮每一個村下達了政策性育肥豬的任務。
對于鎮政府的這個通知,該村支書認為這就是以村民數目為參照硬性的下達目標任務。他告訴記者:“政府根據人頭硬性下達生豬保險任務是不科學的,因為有些人常年打工在外,有的人養豬又養得少,這些人連豬都沒有怎么能去保險呢?為此他還專門到南江縣群眾工作處了解,這是自愿行為,可是鎮上卻把繳納生豬保險當成了一項硬性任務,如果完不成不僅影響對村支書的考評,還從村支書的工資處直接扣。”
該村支書還告訴記者,很多老百姓家里殺了年豬之后養的豬就很少了,沒有豬老百姓又怎么來繳納生豬保險呢?他們村一共有三百多頭豬的任務,迫于無奈自己一個人就買了一百多頭生豬保險,而村上其他干部無奈也都相繼買了很多生豬保險。
在記者的了解中,大河鎮很多村基本上都是由村上干部自己將大部分的生豬保險買了。
鎮長:沒有按照“人頭”定任務
大河鎮是否存在依據村民的數量來硬性的下達目標任務呢?大河鎮鎮長陳國文對此這樣解釋:生豬保險這項惠民政策確實給老百姓帶來很多實惠,今年的生豬保險期間是2009年1月-4月。今年大河鎮的11000余頭任務是按照2007年生豬的出欄數15000余頭參照制定的。陳國文同時否認了按照“人頭”來劃分生豬保險任務的說法,據他介紹,大河鎮總共有三萬余人,共計六千余戶居民,假設平均每戶居民養兩頭豬,生豬保險也就達到了任務數。
針對村支部書記完不成任務則扣工資抵這一說,陳國文告訴我們,大河鎮針對各村干部實行了一套嚴格的考核制度,今年一共列出了13項,生豬保險只是作為13項考核中間的一項,根本就沒有完不成任務扣工資進行沖抵這種說法。陳國文還表示,如果各村在生豬保險中存在硬性任務等違規作法,將進行嚴格查處。
新聞附件:政策性保險要自主自愿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07]41號)對生豬保險等政策性保險作出的相關規定,政策性保險要堅持自主自愿的基本原則,生豬承保面要達到出欄數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