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培育和支持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政府訂購、定向委托、招投標等方式,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應用先進技術、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強輔導服務,推進示范社建設行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參股龍頭企業。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有效實現形式,增強集體組織對農戶生產經營的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站所創辦農業服務型企業,推行科工貿一體化服務的企業化試點,由政府向其購買公共服務。支持發展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農業農村信息化,著力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控制、市場流通的信息服務水平。整合利用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等網絡資源,搭建三網融合的信息服務快速通道。加快國家農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設,重點加強面向基層的涉農信息服務站點和信息示范村建設。繼續實施星火計劃,推進科技富民強縣行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等工作。
四、加強教育科技培訓,全面造就新型農業農村人才隊伍
14.振興發展農業教育。推進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農業院校,實施卓越農林教育培養計劃,辦好一批涉農學科專業,加強農科教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涉農學科(專業)生均撥款標準。加大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對高等學校涉農專業學生傾斜力度,提高涉農專業生源質量。加大高等學校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勵和引導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深入推進大學生“村官”計劃,因地制宜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等計劃。加快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鼓勵涉農行業興辦職業教育,努力使每一個農村后備勞動力都掌握一門技能。
15.加快培養農業科技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農業領域傾斜,繼續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和農業科研杰出人才培養計劃,加快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進一步完善農業科研人才激勵機制、自主流動機制。制定以科研質量、創新能力和成果應用為導向的評價標準。廣泛開展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分層分類定期培訓。完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職稱評定標準,注重工作業績和推廣實效,評聘職數向鄉鎮和生產一線傾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劃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積極發揮農民技術人員示范帶動作用,按承擔任務量給予相應補助。
16.大力培訓農村實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能力為核心,大規模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充分發揮各部門各行業作用,加大各類農村人才培養計劃實施力度,擴大培訓規模,提高補助標準。加快培養村干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到村任職大學生等農村發展帶頭人,農民植保員、防疫員、水利員、信息員、沼氣工等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種養大戶、農機大戶、經紀人等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對未升學的農村高初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五、改善設施裝備條件,不斷夯實農業發展物質基礎
17.堅持不懈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推進水源工程建設、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資源條件具備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區,努力擴大有效灌溉面積。繼續增加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實現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基本覆蓋農業大縣。加大山丘區“五小水利”工程建設、農村河道綜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發展牧區水利。大力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新技術、新設備,擴大設備購置補貼范圍和貸款貼息規模,完善節水灌溉設備稅收優惠政策。創新農田水利建設管理機制,加快推進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中央和省級統籌,落實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政策。發展水利科技推廣、防汛抗旱、灌溉試驗等方面的專業化服務組織。
18.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啟動耕地保護補償試點。制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農業綜合開發投入,開展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設,集中力量加快推進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建設,實施東北四省區高效節水農業灌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續增產能力。占用耕地建設重大工程,要積極推行“移土培肥”經驗和做法。繼續搞好農地質量調查和監測工作,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規模,繼續實施旱作農業工程。加強設施農業裝備與技術示范基地建設。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支持墾區率先發展現代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