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經貿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及財政補貼資金發放和監管工作的通知》。按照這一新的財政補貼政策,我市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范圍將由過去的7家市級生豬定點屠宰廠擴大到全市三級57處生豬定點屠宰廠(點)。
通知規定,在屠宰環節發生的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財政給予補貼。其中,病害豬損失補貼標準為500元/頭,補貼范圍只對病害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標準為80元/頭,補貼范圍包括病害活豬和病害死豬。屠宰過程中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生豬產品,按90公斤折算為一頭享受補貼。
據了解,這一政策的出臺是保證屠宰環節病害豬及不可食用的生豬產品全部銷毀處理,杜絕病害生豬產品流入市場,保障肉品質量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重要舉措。同時,對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將起到積極作用。
為貫徹落實好這一政策,通知還明確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嚴格落實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監銷制度,安排專人現場全程監督生豬定點屠宰廠(點)的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市經貿委還將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對部分具備條件企業的病害豬無害化處理進行全程影像記錄,確保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